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对该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实施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完善其他负责人年薪制。
据了解,2023年12月1日,该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1月9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4年1月22日,省政府印发。
该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1)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支出比重,力争使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
(2)优化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比例。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向临床重点专科、人才短缺专业倾斜,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3)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完善其他负责人年薪制。对公立医院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鼓励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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