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在各地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等,优先确定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厦门较早开始探索公立医院提供“免陪护”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免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厦大附属第一医院、厦大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医附属第二医院、厦医附属口腔医院均启用了“免陪护”试点病房。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护、餐食服务、陪检服务、健康宣教等。此举不仅能缓解家属陪护难题,还能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为患者提供更安静、安全、舒适的治疗环境。
为推进“免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厦门自202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培训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国卫医发〔2019〕49号)的要求开展,2024年起按照《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一千七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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