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加强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和双向转诊服务,提升急危重症救治与慢性病连续性医疗服务水平。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独立转诊中心,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可独立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职能部门承担转诊职能,提供“一站式”服务;紧密型医联体内实现双向转诊,建立标准化转诊流程,明确上下转诊疾病目录;未建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市(州)依托医联体转诊系统实现患者转诊信息实时共享。到2027年底,依托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成省市两级转诊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完成转诊中心建设,实现省域内患者转诊顺畅。到2030年底,优化完善省市两级转诊平台功能,实现转诊信息跨机构、跨层级流转,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全省互联互通,支持患者跨区域转诊。
对于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工作方案》明确,国家和省级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发挥在疑难危重症诊疗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引领作用,与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跨区域转诊通道;其他三级医院重点提供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做好上下转诊。二级医院结合实际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专科特色强的接收上级医院转诊的特定恢复期患者;二级以下医院在患者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标准时,可将患者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与诊疗保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接收上级下转患者,及时上转危重疑难患者。
对于转诊规则,《工作方案》提出,完善首诊负责制。对于需转诊患者,经患者同意后,接诊医师应将患者转诊需求上传至本机构患者转诊职能部门,提供转诊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依托市级平台转诊,转诊中心协调保障服务。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紧密型医联体内外、城市三级医院与县医院之间的转诊服务规则。超出县域能力的,优先转诊至市内医联体牵头医院;超出市(州)域诊疗能力的,可就近转至国家和省级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标准及流程,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疾病诊疗目录。
《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转诊工作统一管理,优化转诊流程。转诊中心负责与相关医疗机构联系协调,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或提前开展检查检验项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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