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未来5年内,我省将从提升助产服务能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等方面统筹推进全省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按照计划,到2025年年底,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的比例要达到15%;到2027年年底,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的比例要达到50%;到2030年年底,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的比例要达到90%。
同时,全省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到2025年年底,30%的三级和15%的二级医疗机构建成儿童友好医院;到2027年年底,儿童友好医院在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到2030年年底,儿童友好医院在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内容与指南,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儿童友好机构建设,到2030年建成一批儿童友好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提出强化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等。其中,在强化政策支持上,我省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将建设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纳入规划,支持建好1所高水平省级妇幼保健机构、1所高水平省级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根据需要建设1所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儿科建设。
在提升服务能力上,我省要求各地要将产科作为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病房改造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孕产妇就医需求和院内资源调整优化,适当增加产科病房单人间和双人间数量,全面改善产科住院条件。要加强产科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依法许可准入,加强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业务量不饱和的妇幼保健机构,可探索建设产后保健一体化中心。
针对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我省要求各地要引导相关医疗机构强化全周期儿童保健服务,提升儿童急诊急救能力,开展多学科诊疗服务,拓展日间手术种类和数量,方便患儿家庭。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中医儿科或中医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鼓励设置儿童中医诊疗区,对中医诊疗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儿科疾病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进行诊疗。鼓励设置小儿外治室,对发热、咳嗽、鼻炎、食积、腹泻、遗尿等儿童常见病,推广应用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穴位贴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努力为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优质中医药保健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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