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川渝两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据悉,到2025年底,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将达到222项,力争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在线跨机构调阅和跨省调阅。
《通知》提出,扩展互认项目,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由80项扩增至141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仍为81项;扩展互认机构,川渝两地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可将参加地市级及以上质控中心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纳入本地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范围。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川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控制专家组和川渝两地省(市)级医学影像质控中心和临床检验质控中心作用,持续开展川渝两地交叉质控检查,指导两地医疗机构开展人员培训、现场检查、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有关工作,提升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推进川渝省级检查检验共享互认平台对接,实现川渝两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跨省域共享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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