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海东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聚焦工作重点,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不断夯实改革基础,基本实现“基金得安全、医院得发展、群众得实惠”的三方共赢局面,DIP付费方式改革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海东市医保局组织业务骨干和信息技术人员,多次深入现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接口改造等工作,8家医疗机构云His系统与医保核心系统实现接口对接,抓好医疗机构编码、信息传输、病案质控等方面的协同改革;组织业务骨干赴江苏省扬州市、无锡市等沿海发达地方开展考察学习,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有效促进海东市DIP付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海东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各县区已全部纳入支付方式改革,符合条件的127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正式付费,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病种覆盖率达91.11%,DIP医保基金占本地住院医保基金比达89.04%,实现国家医保局提出的DIP支付方式改革“四个全覆盖”工作目标。同时,为提高试点成效,海东市医保局依据试点情况,对试点医疗机构范围逐年调整,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试点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及时调出试点范围。2025年,DIP试点医疗机构总数达到130家。
为筑牢DIP支付方式改革防护网,海东市医保局依托青海省医保信息系统,建立了DIP智能监控系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和费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并通过设置智能预警规则,及时发现和预警异常诊疗行为;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医疗机构的费用数据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费用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24年,根据月度下发疑点数据经办审核,127家试点医疗机构检出疑似违规例数6019例,审核扣款1352例,审核扣款金额221.79万元。
自DIP付费方式改革以来,医保支付方式的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医保基金支出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控制。2024年,全市DIP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总金额3.91亿元,执行DIP支付方式全年实际支付金额为3.94亿元,全市DIP预算3.95亿元,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合理。2024年,全市DIP医疗机构CMI值由1.13增长至1.15;次均住院总费用由3845.53元降至3814.19元,同比下降31.34元,降幅0.81%,医疗机构治疗疾病的技术难度在逐步增加,收治疑难重症患者的比例也在明显上升,广大患者就医经济压力明显减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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