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从提升助产服务能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等方面统筹推进全省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通知》提出,全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须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到2025年底,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中的比例达到15%;到2027年底,达到50%;到2030年底,达到90%。全省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均须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到2025年底,30%的三级医疗机构和15%的二级医疗机构建成儿童友好医院;到2027年底,儿童友好医院在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超过60%;到2030年底,力争超过90%。
为实现上述目标,《通知》提出,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将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纳入区域规划。重点支持建设1所高水平省级妇幼保健机构、1所高水平省级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按需建设1所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国家儿童友好试点城市将获得优先支持;支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儿科建设。
在提升助产服务能力上,《通知》提出,将产科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病房改造提升行动重点;加强产科骨干人才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全方位加强助产医疗机构在设施、设备、人员及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在提升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上,《通知》提出,引导相关医疗机构强化全周期儿童保健服务,提升儿童急诊急救能力,开展多学科诊疗服务。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中医儿科或中医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鼓励设置儿童中医诊疗区,对中医诊疗特色显著、疗效确切的儿科疾病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进行诊疗。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需借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儿童健康“五小”(“小胖墩”“小眼镜”“小星星”“小骨干”“小蛀牙”)等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打造儿童健康服务新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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