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鼓励主动查找不安全因素,倡导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低损失,保证患者医疗护理安全。
适用于全院护理单元。
不良事件是指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与护理行为相关的患者人身损害、财务损失等负面影响事件的总称。包括护理意外、护理并发症、护理过失等。
一、上报
(一)报告范围
治疗用药、护理操作差错及事故,医疗器械、医院设施、严重护理并发症(非难免压疮、静脉炎等),择期手术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肺部感染),严重输血输液反应,特殊感染,意外事件(坠床、跌倒、管路滑脱),其他意外(烫伤、自杀、走失)等情况。
(二)报告内容
科室、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地点、相关人员、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后对病人健康的影响程度、处理方法,报告人、报告时间、事件发生时间。
(三)报告程序
1、发现异常事件或隐患,当事人立即上报护士长、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报护理部:夜班及节假日报总值班(电话),总值班通知夜班护士长;紧急情况病房护士长立即报护理部主任;重大情况护理部主任报主管院长。
2、紧急情况先电话报告(即时报告),后在网上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记录”书面报告(当班内)。
3、护士长、科护士长、夜班护士长到现场了解情况,上报护理部,跟踪事件发展情况。
(四)报告时限
1、重大护理不良事件(Ⅰ~Ⅲ级)且情况紧急,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口头上报护理部,随后2小时内网上填写书面报告。
2、引起不良后果的严重护理不良事件(Ⅳ~Ⅴ级),立即口头上报科护士长、护理部,当班内网上填写书面报告。
3、未引起不良后果的一般护理不良事件(Ⅵ~Ⅶ级),7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4、发生引起后果的护理不良事件,护士长逐级上报后,3天内召开本科室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会。应在安全活动记录本、重危病例讨论记录本上有相关记录。
二、管理
1、各科室每周要组织医护人员利用安全活动、查找不安全因素,并制定防范措施,做好记录。
2、发生不良事件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的身体损害或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
3、发生不良事件,责任者立即上报护士长、科室主任:重大护理不良事件立即上报护士长、科主任、医务部、护理部,当班内提交事件发生经过、原因、后果等书面材料,并按规定填写护理不良事件登记表。
4、对引起差错事故的各种原因,如药品、器械、错误的记录、检验报告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销毁,并保留标本、以备鉴定。
5、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根据差错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确定不良事件的性质、级别,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提出讨论结果和处理意见,3日内上报护理部。
6、护理部每月在护士长例会上召开一次“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会”,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总体分析,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杜绝或减少患者安全方面的意外事件发生。
三、评定
护理部核实科室上报材料后,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定性评级,提出改进措施并警示反馈科室。定级标准如下:
Ⅰ级:死亡
Ⅱ级:永久性功能丧失
Ⅲ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须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Ⅳ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须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Ⅴ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须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
Ⅵ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Ⅶ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四、激励
1、对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必要的保密和每例20~50元的奖励,根据事件的情节、性质、对患者造成的后果酌情免于或减轻处罚。
2、对于主动发现避免不良后果发生(Ⅶ级)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20~200元。
3、对于发生不良事件有意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和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相关规定,扣罚100~500元。
4、对于引发后果的不良事件,一般护理差错(Ⅵ级-Ⅶ级)科室组织讨论,由科室自行酌情扣罚;严重护理差错(Ⅳ~Ⅴ级)扣发奖金100~500元。事故(Ⅰ~Ⅲ级)按医院有关管理条例处理。
5、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加中国医院协会《自愿非处罚性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相关链接
- 蓬莱市人民医院开展护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