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明全省互认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出具健康证明,并及时将体检结果归集到“江苏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电子健康证明,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公开健康检查范围、收费标准、体检项目、办理流程等事项,完善体检标识指引服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健康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完善健康证明开具流程,对健康检查合格的,按照“食品及相关类”和“非食品类”出具全省统一格式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在行政检查中要积极利用“江苏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助手”小程序核查电子健康证明,对省内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电子健康证明实行无差别效力认定,全力推动省内电子健康证明互认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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