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5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两院一体”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医养融合、优势互补”原则,在全省推广汶上县、东平县、齐河县、成武县等地“两院一体”模式经验做法,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敬老院(养老机构)签约合作、集约管理、一体化建设、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诊疗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等医养康养服务。
《意见》要求,优化整合医疗养老资源。利用现有设施和闲置资源,按照就近就便、一院一策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各级优抚医院、光荣院一并纳入规划与资源整合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
《意见》要求,强化“两院一体”服务融合。积极打造集“医、康、养、护”于一体的服务联合体,对辖区内有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老年残疾人,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医养服务全覆盖。其中,在居家医养康养服务方面,依托长期护理保险、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养老床位等,建立居家服务团队,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指导、生活照料、中医养生、安宁疗护服务;在社区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方面,支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毗邻建设、协同合作。
《意见》要求,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养等要适当向建立“两院一体”模式的机构倾斜,建立医疗和养老工作人员进修轮训机制,鼓励返聘退休医护人员参与“两院一体”模式建设工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深入推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支持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两院一体”服务模式。目前,该省已有1125家医养结合机构,其中“医办养”超过500家,举办“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6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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