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确定了山西省、浙江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北京市西城区等567个县(市、区)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市、区)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此次发布的《名单》中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即是根据这一要求,经各县(市、区)自愿申请、地级市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确定的。其中,山东省试点县(市、区)47个,云南省试点县(市、区)42个,四川省试点县(市、区)37个,安徽省试点县(市、区)37个,河南省试点县(市、区)36个,该5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数量为全国前五。
根据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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