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知指出,健全倾斜支持措施。对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以及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在薪酬总量上予以适当倾斜。
通知明确,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薪酬总量单列,不计入薪酬总量核定基数。科技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医院薪酬总量,但不受核定的薪酬总量限制。
通知强调,严肃收入分配纪律。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公立医院薪酬政策,严肃分配纪律,除明确可不纳入薪酬总量管理或符合规定的增量外,不得突破核定的薪酬总量。要规范多点执业政策并有序发展互联网诊疗,允许医务人员通过技术劳动取得合理报酬。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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