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全省遴选5家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据了解,吉林省将依托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形成并推广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使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更好地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遴选的1家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将发挥省级示范作用,承担省级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的优化及推广工作;4家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优化中医诊疗设备,规范中医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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