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耗材通过集采降价,但要到老百姓手里吃上用上还需要通过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如何确保降价的集采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使用呢?今天(2月11日)的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负责人 王雪涛:我们在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中明确规定了国家集采中标药品使用,设置了使用比例指标,通过这个指标来引导和强化国家集采药品的使用。2020年公立医院药品使用监测数据表明,全国所有的二、三级公立医院和5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约是33795家,优先选配了国家一批、二批的集采中标药品。上述医疗机构完成国家一批集采中选药品的约定使用量是227.1%,占同年该25个药品品种使用量的79.1%,完成二批年度约定采购量的168.9%,占同年该32个药品总使用量的63.6%。中选药品的使用量,尤其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它的使用量较国家集采之前还是大幅度提高的,这也保障了我们人民群众就近能很便捷地使用这些国家集采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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