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内容及要求。
《通知》强调,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自行抽取,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地方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统筹安排。各地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抽取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可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
注:上述内容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原著作方不同意转载,可随时来电沟通删除转载内容。
相关链接
- 河北卫生健康系统“最美河北人”名单发布【2025-08-22】
- 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5年“最美医生”【2025-08-21】
-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举办龙沪两地医院“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研讨交流会【2025-08-21】
- 四川亮卫生健康民生实事“成绩单”【2025-08-15】
- 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打造“红色引擎”引领公立医院健康发展【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