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等两个文件精神的通知》。《通知》立足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建设目标、突出优化服务、加强部门协同4个方面,提出系列举措。
《通知》明确了江西省“两个友好医院”3个阶段的建设目标,提出到2025年底、2027年底、2030年底,全省助产机构达到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标准的比例分别为15%、50%、90%;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中儿童友好医院的建设比例分别达到15%、30%,30%、50%,90%、90%。同时,《通知》提出,到2030年底,全省妇幼保健院实现“优生优育指导中心”设置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级助产机构整合门急诊、住院、检验检查等流程,建设院内“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升群众生育体验。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儿科“一次挂号管3天”“先检查后诊疗”等服务,打造儿童友好就医空间。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理念始终贯穿“两个友好医院”建设,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为推进举措落实,《通知》明确,将“两个友好医院”建设纳入二、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前置条件,以及县域医共体改革、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公立医疗机构绩效监测的重要内容,并委托省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动态监测“两个友好医院”建设成效。卫生健康、教育、医保、妇联等部门要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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