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明确医共体建设将“医防”能力提升并重。
会议指出,检验县域医共体建设得好不好,不能仅看数量,重要的是看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提高了多少、首诊率提高了多少、群众就医满意度提高了多少。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是简单地让县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托管,而是建立起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共体不仅仅要为居民提供疾病诊疗服务,还要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把医和防有机结合起来。
会议要求,各地要建立县域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政府牵头组建,相关政府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同步做好财务、信息化、医保支付、薪酬、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供应等工作,协同推进医共体建设。
此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以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建设1个以1家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共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要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将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实行业务一体化管理;依照规划应设置村卫生室而未设置的村,逐步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其他村卫生室可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纳入医共体统筹管理。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医共体内可依托县医院,或者独立设置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互认影像、检查检验结果。
《意见》提出,到2022年,乡镇、社区等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湖北省共建成医共体105个,已覆盖全省50%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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